更新时间:2022.11.09
合同成立超过两年,保险人不得解除。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
合同成立两年以上,保险人不得解除。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终止合同。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解除原因之日起30天以上不行使。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两年以上的,
保险代理合同解除需要的时间是: 1、当事人一方以对话方式作出解除合同的通知的,合同自对方当事人知道其内容时解除; 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到达对方当事人时合同解除。
合同成立超过两年,保险人不得解除。即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合同解除期限有三十日。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险合同是一种保障性合同,投保人为保障自己的保险利益与保险人签定保险合同,保险利益是基于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权利而产生,投保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任意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
保险合同解除期限为三十日。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自其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亦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知道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且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未行使解除权的,不得解除合同。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也可以解除。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