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新生儿办出生证明需要的材料主要是:新生儿父母结婚证、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信息登记卡》等,不同的医院要求不同,可以咨询当地的就诊医院。
开户籍证明需要的证明材料有: 1、申请人有单位的就要提交申请人所在的单位的介绍信,代表所在单位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要说明为何要开具户籍信息及其证明。 2、申请人是公民的,首先要有居民身份证,其次,还需要说明办理户籍信息的原因及证明。 户籍证明
贫困证明办理流程: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去当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贫困证明,然后再去乡镇盖章,去民政部门盖章。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证明,上报街道办事处核准;农村人口则由村委会证明,报乡政府核准。
(一)户口簿及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 (二)家庭成员中的非户内户籍登记人口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不能迁入证明; (三)房地产证或住房租赁证或住房租赁合同, (四)家庭成员的工资、养老金、生活补贴
请丧假需要下列证明材料:职工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例如户口本、身份证等;以及直系亲属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职工可携带上述材料依法向单位申请一至三天的丧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
无房证明需要的材料: 1、本人开具无房证明,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 2、开具夫妻双方无房证明,提供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开具子女的无房证明的,提供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子女的身份证明
贫困证明办理流程: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去当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贫困证明,然后再去乡镇盖章,去民政部门盖章。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证明,上报街道办事处核准;农村人口则由村委会证明,报乡政府核准。
需要的材料: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居民住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本人近期相片(相片标准: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居民应佩戴眼镜,背景色为白色的1寸证件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
(一)本省范围内的户口迁移不再使用户籍证明;省外公民申请户籍迁入我省,能够出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通过人口信息系统查询其信息的,可不必再出具户籍证明。 (二)取消对外出具户籍证明。公民因社会活动需要,要求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的,应告知其居民
办理户籍证明需要以下材料: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出示相关证件打印户籍证明即可。户籍证明,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以上就是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