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异地离婚需要的手续和证件: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结婚证、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并且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异地离婚需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等证件。且异地不能协议离婚,只能起诉离婚,除前述证件外,当事人还需向管辖法院提交书面起诉状、证据材料。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携带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双方离婚介绍信;4.双方各自的申请报告;5.双方达成协议的协议书;6.双方的《结婚证》。
异地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 1、夫妻双方须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明; 2、双方的结婚证; 3、离婚诉状及其附件; 4、与案件有关的相关证据; 5、人民法院需要的相关材料及有关证件。
男女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合影,离过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或生效的法律文书。
异地无法办结婚证,应当在任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办理,且需要携带当事人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在异地是不可以办理结婚证的,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有: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
夫妻双方在异地离婚的,一般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手续是当事人准备起诉状和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然后向与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对案件进行调解或审理。需要的证件有:起诉状、本人身份证,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如果是协议离婚,只能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异地是不能办理的; 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需要提供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证明,然后去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离婚。 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
具体需要携带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1、夫妻双方须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明; 2、双方的结婚证; 3、离婚诉状及其附件; 4、与案件有关的相关证据; 5、人民法院需要的相关材料及有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