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行政协议有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最长不得超过2年,特殊诉讼时效是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法有诉讼时效。行政诉讼的诉效时效一般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提出。 如果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诉讼时效一般为六个月,从公民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如果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时效为十五天,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计算。
行政诉讼法中的诉讼时效能中断。如果行政相对人具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形的,该诉讼时效就中断;并且从中断的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就重新计算。
行政诉讼时效会中断。中断事由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当事人自身的原因。因上述原因被耽误时效的,耽误时间不计算在内,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由法院决定是否同意。
行政诉讼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行政诉讼法》中没有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可以《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一般诉讼时效和法定诉讼时效的规定。行诉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
行政诉讼法中有诉讼时效。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二十年内提出。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五年内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法的诉讼时效,一般是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如果行政相对人已经收到复议决定书,但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诉讼时效是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
对人民法院所提起的行政诉讼是有相应的诉讼时效的。如果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而起诉的,诉讼时效是十五日;如果当事人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中有诉讼时效。先申请复议,再起诉的,诉讼时效是十五日;如果直接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但是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而其他案件超过五年的,法院不再受理。
行政协议有诉讼时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