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6
缓刑犯一般不可以减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除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刑外,一般是不适用减刑的。
缓刑犯不能够减刑,因为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缓刑犯一般不能够减刑。但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予以减刑,同时应当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缩减后,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得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罪犯被判缓刑的可以减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经济犯罪只要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 对犯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罪犯被判缓刑的可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
缓刑期间再次犯罪的,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一般不会再被判处缓刑了。但是实践中有的人民法院则对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的被告人按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判决时,有时考虑到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以及退赃、赔偿、缴纳罚金、取得受害人谅解等情节,再次适用了缓刑。
缓刑犯可以减刑,但要符合下列情形:在缓刑的考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如果缓刑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则应当减刑。
缓刑是可以减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
累犯不得缓刑、假释。但是可以减刑。适用减刑的条件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