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1
农村户口的基民在自建房时,如果没有宅基地使用证,需要尽快到相关部门去办理。到县级国土分局办公室调阅宅基地副本(复印件);由户主申请补办宅基地,申请书由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携带本户户口簿、身份证,到国土分局办理宅基地补证手续。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是经本村委会同意; 2、是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村人; 3、是转让人户口已迁出本村或“一户多宅或多房”。 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
办理宅基地土地证的程序是: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递交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给予
农村宅基地证明办理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四)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五)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六)申请人属于房屋
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如被继承人立有,则按照遗嘱继承,如未立遗嘱,则按。申请建房人因死亡等原因而不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时,即丧失,故该项权利不发生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及安置房面积的购买权应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
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是附着物补偿归所有者所有,所以宅基地的土地补偿归村委,房屋的补偿归所有人。
可以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办理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转让农村宅基地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携带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转让农村宅基地时,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进行转让交易。
对农村宅基地的转让不能进行公证的,当事人没有对土地的所有权,因此不能将宅基地单独进行转让。我国《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个人仅可以对其享有使用权以及收益权。
农村的宅基地没有宅基地证村民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
一、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是经本村委会同意; 2、是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村人; 3、是转让人户口已迁出本村或“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