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商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为四十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商住楼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所谓商住楼是指商业和住宅兼而有之的建筑,商住楼是在其中的住宅部分,而不是在商业部分。
土地使用权限居住用地最高为七十年。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
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政策是: 1、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2、进行建设必须使用国有土地,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办理征收手续,征为国有后才能进行建设; 3、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所谓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期限根据用途而确定。具体如下: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需根据起性质和用途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国有土地,其出让的使用最高年限因土地用途不同而不同。比如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最高为七十年。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
动迁土地使用期限为四十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商住用地使用年限是50年。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住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届满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