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不能独立的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条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不属于法律主体,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只是公司的分支机构,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不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故分公司不能参加诉讼,只能由公司参加诉讼,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借款单位必须具备的几项基本条件: 1、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 2、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企业有独立从事生产、商品流通和其他经营活动的权力,有独立的
公司的分支机构是不能够分立的。分公司与总公司不同,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不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分立。
支公司能成为被告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规定,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的当事人。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独立参加诉讼。换句话说,发生民事纠纷的时候,总公司不一定需要参加诉讼。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能够代表总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独立参加诉讼。这种
子公司转为分公司,通常可以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也就是母公司作为合并的主体,同时母公司成为存续公司,子公司需要办理注销登记;一般子公司在变为分公司时必须要经过子公司清算的程序,同时要在税务和工商办理正式注销之后,再由母公司向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申
分公司不能再下设子公司。首先,分公司已经属于分支机构,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成立自己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其次,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仅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没有独立的公司财产,更加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最后,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