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房屋拆迁裁决程序有以下这些: (一)向被申请人送达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并告知被申请人的权利; (二)审核相关资料、程序的合法性; (三)组织当事人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城市房屋拆迁有以下程序: (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 (2)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 (3)发布拆迁公告。 (4)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5)实施房屋拆迁。
申请房屋拆迁的裁决程序是:第一,申请。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第二,审理。在裁决过程中,裁决机关首先会听取各方陈述,认定补偿安置的事实是否清楚,并征询拆迁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第三,文书送达。送达裁决文书。第四,执行。拆迁裁决书送达后
集体土地强制拆迁的程序如下: 1、由有批准权的国家机关批准征收土地。 2、二公告一登记,依次为:征用土地公告、土地补偿登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 3、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 4、县、区国土资源局预审用地情况,出具预审意见。 5、规划部门核发选
集体土地拆迁征地,将补偿费发放给集体,将安置补偿费发放给个人。征地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补偿大多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
集体土地司法强拆程序主要有: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
1、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 2、征询村民意见。 3、实地调查与登记。 4、一书四方案。 5、张贴征地公告。 6、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9、土地补偿登
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征地方案; 2、向上级人民政府申报批准; 3、批准后,公布方案; 4、进行征地补偿登记; 5、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实施方案。
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如下:提出用地申请、拟定征用土地的方案;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以书面形式公告;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交付土地。
登记土地抵押程序为对抵押的土地进行地价评估,确认地价的结果之后由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合同,然后到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以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其土地上的建筑物也一并抵押。
土地征收,由有批准权的国家机关批准。二公示和一次登记。用地单位先申请用地。县、区国土资源局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预审,出具初审意见。规划部出具选址方案。办理建设项目的审批备案。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应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以上是集体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