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6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合同撤销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分别是: 1、合同无效和合同被撤销的,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合同部分无效的后果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
我国法律规定,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作了以下几方面的限制: 1)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2)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合同中的承诺不可以撤销,但可以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时撤回。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的意思表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合同成立;不需要通知的承诺,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两者的主要区别有: 1、合同的效力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在未被有关权利人追认前,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而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则是有效合同。 2、合同瑕疵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瑕疵是行为人缺乏缔约能力或处分能力,这类瑕疵并非不可补救; 而可撤销合同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与可撤销的合同的区别在于:1、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尚未确定,可能有效,可能无效。可撤销的合同在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合同;2、效力待定的合同一般表现为当事人无意思表示,或者主体资格不适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适用一年的除斥期间。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 1、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2、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分为几种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撤销权消灭的情况有如下几种: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
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为,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的一年内。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或订立时有失公平的合同,受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或撤销申请。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的一年内。若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未行使撤销权或主动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要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需要自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