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部分拆除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第十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诉讼可以延缓强拆,因为在行政诉讼期间不能强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行政强拆的范围:一种就是在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被征收人在公告期内没有异议但又拒绝搬迁的,拆掐部门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一种就是针对违法建筑,上级行政部门责令期限拆除的,在限期门内既没有异议也没有拆迁,由行政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房屋被强拆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包括被征收人所可能享有的全部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如房屋价值的补偿、产权调换安置房、过渡费、搬家费、奖励费以及对动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等,另外还包括因强拆造成屋内物品损失的赔偿等。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
强制拆迁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
行政诉讼原告主体不适格,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国检查监督的主体包括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的其他行政机关;个人和组织等。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法律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 2、国务院可以通过制定行政法规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可以通过制定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3、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 4、省级政府规章设定临时
1、法定的行政机关,行政许可一般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被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3、被委托的行政机关,行政
行政执法主体,是指行政执法活动的承担者。行政执法活动是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活动,这就要求承担行政执法活动的机关或组织,要具备相应的条件或资格并经国家有关机关的合法许可。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执法主体需要具备下述条件: (1)行政执法主体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