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缓刑期满后5年内犯罪是累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只要犯罪分子未发生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这就意味着刑罚没有执行,自然不符合累犯制度所规定的,原判刑罚执行完毕这一要求,所以不能构成累犯。缓刑考验期满5年内再故意犯罪,应构
累犯不能取保候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如下: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缓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会构成累犯。具体分析有以下两点: 1、累犯是要距离上一次犯罪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2、而缓刑期满是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存在执行期满的问题,所以缓刑期满又犯新罪不构成累犯。 缓刑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表现规定了以下三种法律后
抢劫罪结果加重犯的八种加重处罚情形,具体如下: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
残疾人犯罪是否可以从轻处罚,要根据残疾的情况来分析: 1、只有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其他残疾人犯罪与其他人犯罪是一样的,不构成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法定理由。 根据规定,对于聋哑群体的规定是必须要达到又
常见的结果加重犯主要包括: 1、劫持航空器致人重伤、死亡; 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致人死亡; 3、强奸致使被害妇女重伤或者致使被害人死亡; 4、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 5、拐卖妇女、儿童致使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重伤或者致使其死
从一重罪和择一重罪,两者只是表述不一,但意思都一样,都是要依重罪来定罪处罚。刑法中从一重处罚是指,对想象竞合犯和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就是罪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就其中一个最重的罪名处断,而不以数罪并罚。一重罪处罚通常是指,选取其所犯罪行中较严重
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的区别: 1、一般累犯的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而特殊累犯的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特定之罪即恐怖活动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2、一般累犯要求犯罪人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特殊
缓刑的考验期满后,犯罪人再犯罪的,不构成累犯。无论是在考验期内,还是在考验期外,被判缓刑的犯罪人再犯新罪的,都不会构成累犯。因为累犯的成立条件是,行为人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以后或者被赦免后的五年内,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特殊累犯不同于一般累犯。特殊累犯,是指因犯国家规定的特定之罪,并且已经受过刑罚处罚,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国家对于特殊累犯的打击程度要高于一般累犯的打击程度。特殊累犯,要求犯罪分
重婚罪的处罚如下: 1、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适用情况不同,并不能直接判断谁更严重。涉及到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根据司法职能,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情况,而行政策处分一般涉及到工作人员违反纪律行为的处罚。除此之外,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者适用不同,不存在更严重的情况
1、对于所有累犯行为,一切都应该是从重进行处罚的。也就是无论最终判定为是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犯罪人员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对其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也就是适用较为严重的刑种或者是时期较长的刑期。从重处罚,必须根据犯罪的人员所实施的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