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1、提出申请。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按以下规定市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提出申请。 2、审核兼审批。符合条件即当场办结。 3、颁证与送达。审核通过的,即颁发《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通知书》。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流程是要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登记机关审查通过的签发营业执
公司办理增资流程如下: 1、开立股东会,通过股东决议。 2、开立验资账户。 3、增资资本进账询证。 4、出具增资验资报告提交市场监督管理局。 5、增资验资户销户转入基本账户。 增资需要的资料: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
1、公司解散。 2、清算。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收购企业可以直接收购也可以间接收购。 收购企业的流程: 1、制定公司发展规划; 2、确定收购目标企业; 3、搜集信息,初步沟通,了解目标企业意向; 4、谈判确定基本原则,签订意向协议; 5、递交立项报告; 6、上报公司; 7、上报上级主管部
外商投资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1、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 2、人民法院发布破产公告,通知债权人; 3、成立清算组; 4、债权人申报债权; 5、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方案。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
内资企业是指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企业等五类。外商独资企业,简称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内资企业收购外资企业时,外
外资企业变更公司法人的过程如下: 1、申请人应根据审批内容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并向外经委报告; 2、外经委受理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复或答复; 3、将所有材料带到公司注册地管辖的工商部门变更许可证,受理后
外商投资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是: 1、法定解除事由发生三十日内,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务,予以公告; 3、对债务、债权、财产清算完毕的,制作清算方案,并报告公司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4、执行清算方案。
企业增资的流程:股东会同意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改或补充增资公司章程;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转让程序如下: 1.交易双方进行洽谈、对拟进行交易事项进行初步确定。 2.通知各个股东股权转让的事实。 3.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以及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 4.召集各股东,依照公司的章程进行表决。 5.受让方对转让方公司进行调查。 6.双方签
提交以下文件并进行相关程序办理。 (1)以中方名义提交项目申请报告(独资企业免提交); (2)投资申请表(独资企业专用); (3)外商投资企业合资或合作合同、章程(独资企业免提交合同); (4)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5)投资
企业法人变更流程是,首先作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或决定,然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再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议或者决定等文件;最后经登记机关,审核通过的,变更登记新法定代表人的信息。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