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申请行政复议的回复时间是六十日。复议机关一般应在受理申请后的六十日内作出回复;但情况复杂,复议机关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回复的,经其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地延长回复期限,但至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的时效,一般是六十日。如果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上述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按其规定来处理。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一般会在五日内答复;如果符合申请条件的,复议机关会予以受理;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复议机关会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60日。公民提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以该期限为准。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六十日。《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为六十日,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期满为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除外。
申请行政复议一般需要三十天,行政复议受理后在三十日内答复,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
行政复议的期间为六十日。复议机关一般需在上述期间内作出复议决定;如果因情况复杂,不能在上述期间内作出复议决定的,经其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多不超过三十日,再作出复议决定。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为六十日,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如果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申请期限按该特殊规定来确定。
行政复议最长应在六十日内申请,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算起。如果超过该期限而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则除外。
申请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应当适用更长的时间规定。若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