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上是根据双方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进行分割。 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方式如下: (一)协议分割。 夫妻协商财产分割,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给子女。 (二)
1、男女平等原则。 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表现为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因为女方在实际生活中收入较低,就少分或者不分其共同财产。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着
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由双方协议决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载明;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过错方应当少分,如果一方故意隐匿、毁损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被另一
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分割;没有约定的,一般平均分配。法律规定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可以对于照顾子女、父母或者无过错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在财产分割上可以适当多分。对于一方在共同生活中个人财产消耗、毁损的,
法院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所遵循的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在共同财产分割上同样适应。在离婚时,男女双方都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子女是为了子女健康成长的需要,减
离婚案件中财产处理的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四)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 (五)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六)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
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由双方协议决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载明;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过错方应当少分,如果一方故意隐匿、毁损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被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