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犯罪 二、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以及民主权利的犯罪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第四类犯罪,要求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罪以及重大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照《刑法》之后可以确定,检察机关直接进行立案侦查的有14个罪名: 1.非法拘禁罪
检察院受理抗诉案条件: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
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的情形有: 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4、其他需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的犯罪案件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如下: (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共有12个罪名。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修订后的刑法已将渎职罪的主体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有34个罪名。涉税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但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由检察院侦查。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
自诉案件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自诉案件主要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除法律规定应当由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职务犯罪以外,其他刑事案件均可以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也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在刑事诉讼法中,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直接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有两种: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有些刑事案件是直接由法院受理的,但是有些却规定由检察院受理。刑事案件受理情形包括自诉案件,即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如贪污贿
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