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一般属于高利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前款所
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高利转贷罪可以收集借条借据,银行流水记录,利息收款收据等方面的证据。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
高利转贷罪可以通过以下构成要件认定: 1、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 4、主观方
高利转贷罪可以通过以下构成要件认定: 1、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 4、主观方
高利转贷罪可以通过以下构成要件认定: 1、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 4、主观方
认定高利转贷罪一般为犯罪分子有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判断构成高利转贷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借款人;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而且以转贷牟利为目的。
法律是不会保护高利贷的。高利贷利息应按下列标准计算:利息超过双方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率,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效,属于高利贷。高利贷作为一种违法行为,我国法律并不保护,同时民间借贷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的,法律不予保护。
“公务员高利转贷罪构成要件: 1、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等等。”
对于高利贷,法院的判决方式一般是判决债务人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利息。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民间贷款,一般认为借贷的利率只要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即构成高利贷。 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所以高利放贷的一方起诉债务人
高利转贷罪司法解释是以牟利转贷,在金融机构获取信贷资金高利贷转移给他人,涉嫌以下行为者将受到起诉: 1、转贷个人高利贷,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 2、高利贷放贷,违法所得超过十万元的。 一、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是: 1、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