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5
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行政管理部门的请示作出的批复,一般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不可对此提起诉讼。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将该批复付诸实施并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了实际影响,行政相对人对该批复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包括以下十一种: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
一般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有下列事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的范围: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
公民可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对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一并提起复议。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和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
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而当事人如果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合同如果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且合同中的内容涉及到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例如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
我国《行政复议法》中所规定的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包括: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不服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不服有关许可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的;以及不服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等行政决定的。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就是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对因此类事由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受理的事项范围。《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可以概括为行政机关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如下: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
行政协议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需视情况而定: (1)行政合同中的内容如果涉及到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且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则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2)如果行政合同中的内容没有涉及到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行政
1、国家行为不可诉; 2、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 3、内部行为不可诉; 4、行政终局裁决行为不可诉; 5、刑事侦查行为不可诉; 6、行政调解行为不可诉; 7、行政指导行为不可诉; 8、重复处理行为不可诉; 9、阶段性行政行为不可诉; 10、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