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变更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合同订立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可以变更合同;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
劳动纠纷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纠纷;因劳动合同效力发生的纠纷;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纠纷;因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其他。
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的情形如下: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补偿的情形如下: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
劳务合同纠纷具体有雇佣、承揽、出版、运送、委托、行纪、居间、寄存、仓储等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即为以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务为合同标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劳务关系发生的纠纷。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6)经济补偿金纠纷; (7)竞业限制纠纷。
劳动合同纠纷列举了七种情形: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6)经济补偿金纠纷; (7)竞业限制纠纷。
劳动合同争议纠纷有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有: 1.用人单位应当协商解除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却单方强行解除的; 2.劳动者尚未达到过失性辞退的条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具体包括: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而单方面解约的; 3、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同意的; 4、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的等。
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患病或负伤; 3、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