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我国《刑法》对于构成对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犯罪分子,应当适用以下判刑规定:一般犯罪情节,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
构成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构成要件是: 1、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故意; 3、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4、侵害的客体是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1)》第61条:[非法处理进口固体废弃物事件(刑法第339条第1项)》违反国家规定,倒塌海外固体废弃物,堆积处理的,应立案追诉。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实践中,本罪的主体大多为废物进口单位或废物利用单位。个人单位构成本罪的情况极为罕见。
符合下列要件即构成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
两者的区别是,前者逃避海关监管,后者则不逃避海关监管,前者处罚的是走私行为,后者处罚的是将固体废物在我国境内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因此,如果行为人走私固体废物并在我困境内倾倒、堆放、处置的,既构成走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侵犯了国家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的,就构成了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第一,本罪
本罪中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包括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营利为目的,从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并具有超标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违法造成环境污染情形的行为。是否立案要从本罪的构成要件考虑。 具体来说,该罪侵犯的客体是
买方在办理进口索赔时,要注意的事项如下:1、在办理索赔时要注意证据确凿,还必须制备索赔清单和证明文件,并且应随附检验证明书、发票、装箱单、提单副本等;2、买方向卖方索赔的金额,应与因卖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相等,除受损商品的价值外,有关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