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可以变更、撤销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
若当事人不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终止或者不将一方当事人死亡约定为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权利义务还应继续存在。
合同的主体可以变更。比如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在一定条件下合同主体可以变更。
合同标的可以变更,但是应经双方同意。变更合同的标的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当事人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变更后的标的即取代原合同的标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合同。
劳动合同的变更通常在三种情况下进行: 1、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时,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相应变更,如最低工资的调整。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 3、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
寿险合同成立后是否可以变更,可以到保险公司保全部门提出变更申请。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中对上述变更都有明确的规定,并且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就该合同的解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依当事人约定解除。
保险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后,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保险合同。但是在保险合同订立以后,在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由于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主观和客观情况变化,需要对保险合同作出变更的除外。因此,我国《保险法》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
可撤销合同可以变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内容就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是劳动合同变更的重要法律原因。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就变更劳
合同标的是可以变更的。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对于合同的变更也是如此。只要合同标的的变更是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的,就可以是有效的。在标的变更后,就应该以变更后的标的为履行目标。在特殊情况下,合同的变更还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如在
合同诈骗可以认定为合同无效,因为是违法的。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