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诉讼离婚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起诉离婚应当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如果被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离婚应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的一种,那么离婚应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起诉离婚的,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对离婚诉讼案件具有管辖权。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在我国没有经常居住地、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等情况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的法院有: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
离婚起诉需要去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去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调节或者审理后做出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应该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有下列情况的,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
诉讼离婚应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
诉讼离婚应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离婚诉讼管辖法院原则上是根据原告对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没有住所地的人向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 3、夫妻一方为军人的,非军人一方向军人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向原告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由败诉一方承担诉讼费,不过一般在起诉时需要由提起诉讼的一方也就是原告先预交。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