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9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客体是部队兵员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
(一)煽动三人以上逃离部队的; (二)煽动指挥人员、值班执勤人员或者其他负有重要职责人员逃离部队的; (三)影响重要军事任务完成的; (四)发生在战时的。
(1)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本罪以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情节严重”作为犯罪构成要件。如果行为人实施了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的行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或者军人家属、亲友确有困难,而写信劝说现役军人早日
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五条【逃离部队罪】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五条【逃离部队罪】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五条【逃离部队罪】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逃离部队罪的量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逃离部队罪既遂的处罚: 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行为人战时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且情节严重的,应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离部队罪,指军职人员故意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逃离部队,是指为逃避服役而擅自离开部队或者逾期拒不归队。构成本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离部队罪有这些惩罚: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前款罪的,会被加重处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离部队罪属于军人违反职责犯罪,此罪侵犯了军人部队的管理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五条【逃离部队罪】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