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没有证据起诉离婚也是允许的,要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判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已经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可以准许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双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作了约定,但该协议是以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或到法院进行协议离婚为前提条件的。实践中,主张离婚的当事
没有办理结婚证,也就是说你们在法律上根本就不会承认是夫妻的关系,所以说您不能说他是您的老婆,您也不是她的老公。她是属于自己出去的,那么在这个时候你无论怎么扮也是没有办法。因为你是不能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的,所以她现在是可以自己出去,可以去任何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
没结婚证不可以起诉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合法在婚姻登记部门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才成立合法的夫妻关系,所以如果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就不属于法律上的夫妻,也无需起诉离婚。如果就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发生纠纷,可以以普通的财产案由起诉。
可以到婚姻登记处申请新的结婚证。根据民政部颁布的《婚姻登记暂行条例》第五十五条,当事人遗失、损坏结婚证的,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根据本条规定,遗失、损坏结婚证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对于起诉离婚没有结婚证的情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夫妻双方是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的,补发结婚证以后才可以进行起诉离婚;对于其中一方不配合的情形,其另一方是可以携带相关
一、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起诉离婚没有结婚证,但是符合之前法律规定事实婚姻的情形的,夫妻二人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先行办理结婚证,再起诉离婚。如果不属于事实婚姻,也没有进行办理的,由于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不需要向法院起诉离婚,直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没有办结婚证的,说明双方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是不需要起诉离婚的,双方自然分开即可。起诉离婚的条件是双方已经经过合法程序办理了结婚登记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