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2
房屋买卖合同的撤销可由当事人协商。自行解除,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请诉讼,请求仲裁机构作出裁决或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依法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自始至终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能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撤销。根据相关法律的的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无条件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
房屋买卖合同的撤销如下: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撤销合同,平等的撤销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是基于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签订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可以撤销的房屋买卖合同有: 1、当事人受欺诈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 2、当事人受胁迫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 3、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等法定可撤销情形。
公证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存在可撤销事由是能撤销的。法定可撤销合同有: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民法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一年内能撤销。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以及维护交易安全的需要,为尽快确定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该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
符合撤销事由就可以撤销。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
房屋购买合同能撤销。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订立合同的,以及存在其他非真实意思情形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如果房主在卖房的时候故意隐瞒房屋死过人的,买房者知道后可以撤销该房屋买卖合同。这属于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只可以申请撤销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