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撤销仲裁庭所作出的仲裁决定的条件如下: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
(一)发现新的需要查证的事实; (二)裁决需要以相关裁决或法院判决结果为依据的,而相关案件未结案的; (三)作为自然人的申请人死亡,需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裁决的; (四)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中止的情况。
中止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况是: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1、发现新的事实; 2、裁决需以相关裁决或法院判决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未结案的; 3、作为自然人的申请人死亡,需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裁决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规定,中止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申请执行是申请人的权利。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是申请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如果延期执行不损害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
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可以裁员: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用人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
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仲裁。撤诉分为已按撤诉处理和申诉人申请撤诉。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需要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那天重新开始计算。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需要从劳动争议发生那天起的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
法律上对结婚条件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并不是只要两个人愿意就可以结为夫妻的。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条件有两种情况, 一、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是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对于第一种情况,主要是根据遗传学、优生学等原理,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