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撤销仲裁裁决是指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一方的申请和具体原因裁定否决仲裁裁决效力的司法监督活动。法院撤销仲裁后,当事人再次达成仲裁协议,可以再次申请仲裁。如果没有,也可以起诉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
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是: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责任财产的行为对债权造成损害时,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 一、须以债务人所为的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作为撤销权的对象; 二、须以财产行为为撤销标的; 三、须有害
第一,行政决定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决定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某种行政决定如果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决定就是可撤销的行政决定。第二,行政决定不适当。所谓不适当,是指行政决定具有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
股东会决议瑕疵被撤销,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天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需要注意的是,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1)客观要件: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 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 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 (2)主观要件: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撤销权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中关于撤销权的规定,如果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行政处罚撤销依据: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
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 2、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6、仲裁员在仲裁案件中受贿、
撤销仲裁委的仲裁条件如下: 1、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委无权仲裁、仲裁违法、证据伪造或隐瞒等问题; 2、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3、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