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对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于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应当分配遗产或者
第一继承人的分配顺序为: 1、首先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还在世的,那么配偶先占有遗产的50%; 2、剩下的50%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按份均等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果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那么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具体包
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一般是均等分配遗产。各个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确定各自继承的份额。继承人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可以多分遗产,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应该不分或少分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113
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的分配:一般应当均等。但是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同一顺序继承人遗产一般应当均等平分。分配遗产时,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适当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的继承人,法院也可以多分。
继承人顺序分配原则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1、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适当给与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等等。
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在分配原则方法上,应当坚持平均分配为主。 按继承法规定,应当注意几种特殊情况下的不等额分配。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
同一顺序继承人按照如下方式分配遗产:法定继承的同一顺位一般均等分割,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按照协商方案予以分割。且对被继承人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的,可适当少分或不分。
同一顺位继承人之间的遗产分配是协议优先,协商不一致的,一般应当均等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分配方式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