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不算有犯罪记录。《刑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不构成犯罪,就不会有犯罪记录。
没有,如果犯罪情节轻微没有提起诉讼,在没有判处有罪的情况下是没有犯罪记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
不算,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
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不存在犯罪记录。犯罪记录是指某人过去犯罪行为的记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说明检察院不认为犯罪,不会由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定:关于犯罪主体方面,也就是犯罪人的身体,精神状况以及职业的情况,是否是未成年人,是否精神健全,是否具有特殊的身份等。一般情况下,未成年犯、老年犯以及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犯罪人,在罪行本身并不严重的情况之下
行为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是不会留下案底的,因人民法院没有对齐作出有罪的判决。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正常案件刑事拘留档案记录是无法消除的,可以撤销的案件撤销后即可消除。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定为犯罪,应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是否属于犯罪情节轻微应该由司法机关根据案情判断。
犯罪情节轻微是指:行为人的主观恶意较小;实施的犯罪行为的社会危险性较轻微;使用的犯罪工具、犯罪时间、地点等不具有明显犯意;或者悔罪态度良好;具有退赃、自首、立功等情节的。
犯罪情节轻微的认定,可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定: 1、犯罪的时间和地点。任何犯罪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地点实施的。在通常情况下,时间和地点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但是,时间和地点往往反映行为本身的危害程度,一般不是在公共场所犯罪的情节较轻。如:在
犯罪情节轻微,应从以下方面综合认定: 1、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 2、考虑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3、考虑处罚的必要性,可以结合具体案情考虑对行为人是否作出相对不起诉。
犯罪情节轻微应依照下列标准来认定: 1、行为人在主观上恶意较小; 2、客观上犯罪行为的社会危险性较轻微; 3、使用的犯罪工具、犯罪时间、地点等不具有明显犯意; 4、悔罪态度良好; 5、具有退赃、自首、立功等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