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离婚案件中缺席判决的注意事项如下: 1、对方以对方下落不明为由起诉离婚案件,要查明一方是否确实下落不明; 2、在程序中,尽可能确保下落不明一方通过多种渠道获取通知其参与诉讼的信息; 3、对于传票传唤被告不出庭的案件,审判人员应更加谨慎等。
离婚缺席判决是否判离,具体情况如下: 1、原告人经两次合法传唤不到庭的,而且又无正当理由,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有权按自动撤诉处理。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被告人提起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过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离婚案件缺席判决的适用标准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双方已经提交给法庭的证据材料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外,还应当出庭;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的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根据身份关系不得代理的原则,离婚诉讼只能由婚姻当事人本人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因此,离婚案件能否适用缺席判决,法律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一、协议是否可被认定为新证据,应看一审中法院缺席判决的程序是否合法。若法院依法向被告本人送达了起诉状、开庭通知书或者公告送达,被告缺席,则被告所举证据因未在一审举证期限内提交,不为新证据,法院不应采信
离婚诉讼一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自当事人领取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后自动生效。缺席判决也是一样的。离婚诉讼二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自当事人双方受到判决书之日起就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会采用公告送
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还是比较多见的。因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了,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此判决即为缺席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在离婚案件中,即使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本人也应该出庭,除非是不能准确表达自身意思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离婚意见。因为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的案件,具有密切的人身性
起诉离婚时一方缺席,根据不同的情况处理结果如下: 1、一方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并经法院同意。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2、通常情况下缺席的不利后果是,如果原告缺席,则按照自动撤诉处理;如果被告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