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再审的诉讼费:当事人可以不用交纳。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2、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
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上诉人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对 一、二审人民法院的全部诉讼费用,由原审法院根据重审的处理结果,按照法院收取诉讼费的规定标准和办法,确定诉讼费用的负担,并在司法文书中予以注明。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
二审发回重审,当事人向案件承办法官提交退费申请;当事人持承办法官出具的《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结算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法院财务窗口办理退费业务;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并开具《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退费)》,办理退费业务。
发回重审不需要收诉讼费。发回重审意味着一审判决存在着错误或者不当,所以不需要再交诉讼费。法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经济、海事和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x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x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诉讼费收取标准:每件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起诉离婚的诉讼费首先会由原告承担,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由败诉者承担。如果判决后双方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