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二)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公司、企业资产。 (三)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
公司侵权行为的构成条件是: 1、行为人公司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 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
公司法当中规定的损害公司的利益的行为主要是指法定代表人利用职务的便利占用公司的资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成立同业竞争公司,公司固定资产出资不明致使是出售所得归属产生争议,公司法定代表人履职不当
检察院公益诉讼。
以下因素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1、主要要素为上市公司高管; 2观因素由故意构成; 3、对象要素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 4、客观因素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
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肯定要证明两人的故意,同时证明公司的损失 第二种情况,只是说明动机和作为方式不同而已,都是损害公司利益,都可以提起股东的代表诉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教师的行为违背教育法律的有: 1、侵犯学生受教育机会平等的权利; 2、侵害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 3、侵犯学生上课学习的权利; 4、侵害学生受教育的选择权; 5、侵犯学生在升学、复学方面的同等权利。 作为一名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并没有规定转继承问题。但是在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中的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明确载明: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