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不同省市的规定不同。具体应以所在地的规定为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
电网建设中的征占土地分两类。一类是塔基用地,这是永久性征用,由电力部门给农民以征地补偿。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2021四川征地补偿标准:1、对于征收的土地要有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2、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3、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
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 2.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
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是: 1、一类土地:土地补偿费:55120元/亩;安置补助费:82680元/亩;综合补偿:137800元/亩。 2、二类土地:土地补偿费:43400元/亩;安置补助费:65100元/亩;综合补偿:108500元/亩。 3、
长春市的征地补偿如下: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70%计算;土地补偿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30%计算。征地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按人均耕地多少确定补偿安置倍数。该《意见》规定,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外,全省所有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倍数一律按以下标准执行: 1、人均耕地在1亩及1亩以上的,土地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应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泸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按统一年产值的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统一年产值的6倍计算,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标准减半计算。
德州市区划分为四个征地补偿区域,征地区片综合价按下述标准执行: 一、Ⅰ区,即市中心区。其范围为东、南至岔河,西至津浦铁路,北至北园路,区片综合价最低每亩3.4万元。 二、Ⅱ区,即铁西区。包括津浦京沪铁路以西城市规划区范围,区片综合价最低每亩
补偿标准如下: 一、一类片区。区片价:54000元每亩。基本农田:64800元每亩。建设用地:54000元每亩。未利用地:43200元每亩。 二、二类片区。区片价:50000元每亩。基本农田:60000元每亩。建设用地:50000元每亩。未
征地补偿标准是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淮安市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一、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二、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计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三、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