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继子是否拥有继承权,这点在民法典中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子女是位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行列,而继子作为子女的一种类型,虽然不能与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混为一谈,但其继承权也是受法律的有限保护,与被继
办理公证当事人须向公证处提交申请材料,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 一、申请 (1)本人申请:提交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填写公证申请表; (2)代理申请:除提交本人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继承人进行法定继承的办法:继承开始后,由配偶、子女、父母全部继承遗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若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的,才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进行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继承权的继承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
民法典规定,享有继承权的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
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包括: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
继承是继承人的权利,其选择继承或选择放弃都可以。 开始继承之后,继承人不想继承的,要在遗产处理之前,表示放弃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要通过书面的形式向别的继承人表示。用口头表示放弃,且通过本人承认或有别的证据充分证明的,也认定有效。没有表示,为
(一)“组织”也可以是受遗赠的对象。之前的法律规定,受遗赠者可以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对于法人等组织是否可以接受遗赠并未明确。对此,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
民法典并未直接指出房产继承这一种继承方式。民法典主要规定了法定继承以及遗嘱继承这两种继承方式。但是关于房产继承,当事人当事人可以依据以下主要的法律条文来作出判断: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22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的时候,遗留下来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