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
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的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诉讼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赔偿不合理的实际原因及矛盾纠纷来处理。
1、同一拆迁项目的房屋,补偿标准是一样的,但房屋补偿数额不一样是正常的。 2、影响房屋补偿数额的因素包括面积、装修等。 3、如果当事人认为补偿不合理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
1、达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形 如当事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不仅对补偿方式、安置房屋面积、过渡期限等一般内容进行约定,而且对协议的标的物即安置用房的位置、用途也作了明确、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该标的物
1、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
商品房拆迁的赔偿是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可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确定;拆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以及针对非住宅类房屋,即运营性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按各省市的标准进行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1、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
政府拆房子补偿不合理的处理办法如下:对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政府在进行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时,会对被征收、拆迁的对象进行补偿,而非赔偿。那么小产权房在拆迁时能否获得补偿呢? 这个问题可简单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如果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则无法进行补偿。第二,如果小产权房履行了建设审批手续,只是产权存在瑕
对门面拆迁补偿不满意,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权: 1、听证: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发布并征求意见时,被拆迁人可以向有关征收部门申请听证,提出维权的意见; 2、对于评估报告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对于复核评估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