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劳动合同无效情形包括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和其他情形。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可以。如果当事人对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有异议的,可以拒签。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确认后就有效。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可以拒签。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解除的情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
在这些情况下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 1、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等。
存在下列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关于劳动报酬补充协议是有效的。在双方自愿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的,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
补充协议没有效力的情况: 1、补充协议没有签字确认; 2、补充协议不是真实意思表示; 3、补充协议违反法律规定; 4、补充协议损害第三人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在下列情况下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损害国家利益; 3、当事人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合同无效的情况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规定,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合同已
下列情况下,合同是无效的,即合同是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或者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