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承担违约责任。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等而招致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被污染腐蚀、损坏,造
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不可抗力、属旅客原因造成的损害。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五
货运合同中,收货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1、按时提货; 2、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条规定,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
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后承运人必须履行合理运输义务,必须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其次还要履行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的义务。
承运人的义务是: 1、告知义务,承运人应当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2、安全运输义务,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保证旅客的人身安全; 3、按照约定运输的义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内按照约定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运输合同承运人的义务是,接受托运人运送货物的要求;按合同约定,准时将所托运的货物送到目的地,准时,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合理的时间,超过时间是违反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承运人应当按约定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
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属旅客原因造成的损害,承运人免责;不可抗力:暴雪、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战争、暴乱、罢工等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承运人不承担责任;旅客受第三人侵害的,承运人对旅客尽到了告知义务
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不可抗力、属旅客原因造成的损害。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
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是: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有下列义务:按时、按地、安全地完成运输义务;通知义务。 有下列责任: 一、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 二、负责装卸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 三、实行责任运输。
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强制缔约义务、安全运输义务、合理运输义务。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责任是将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同时不得损毁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