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01
事故发生后,应该在第一时间展开事故调查,同时进行临时支护措施。在完成事故调查的基础上,对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以及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其中,工程质量事故常见的原因有:违反程序,地质勘察不符合要求,工程施工不当,建筑材料存在问题,自然灾害
工程质量追责的内容有:发包人可以要求施工人限期整改,整改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发包人可以减少工程价款的支付。
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如果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负刑事责任。此种情况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此罪,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按事故责任划分的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指导责任事故(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事故);操作责任事故(由于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以及自然灾害事故(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事故)。
现行有效的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二册机电工程》(JTG2182-2020)。
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的责任是: 1、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4、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满足以下条件的公路工程可以认定三级重大质量事故: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等。只要具备条件之一,即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
道路工程质量重要事项是: 1、结构稳定性,为防止路基结构在行车荷载及自然因素作用下发生整体失稳,发生不允许的变形或破坏,必须因地制宜地采取一定措施来保障路基整体结构的稳定性。 2、强度,为保证路基在外力作用下不至产生超过容许范围的变形,要求
对已竣工的地面工程的验收,应检查所用材料的合格性,地面工程的面层,不得有爆灰和裂缝、空鼓等缺陷。一般地面面层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各层的强度和密度以及上下层结合的牢固性; 2、地面各层的坡度、厚度、标高和平整度; 3、板、块
对已竣工的地面工程的验收,应检查所用材料的合格性,地面工程的面层,不得有爆灰和裂缝、空鼓等缺陷。一般地面面层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各层的强度和密度以及上下层结合的牢固性、地面各层的坡度、厚度、标高和平整度、板、块材间缝隙的大
划分工程质量事故责任的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以及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等,按过错原则来划分。如果施工单位或其他参建单位有过错的,由上述单位担责;如果工人本身有过错的,按本人的过错程度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