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
一般来说如果需要返还彩礼,那女方应该返还收取的所有彩礼,但是如果女方将部分彩礼用于家庭开支,那用于家庭开支的部分不用返还。如果是女方的父母收取了彩礼,那应该全部返还。
如果彩礼已用于购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那么这部分彩礼就不用返还了。只返还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消耗的部分。
1.订婚属于民俗,不等于法律上承认确立婚姻关系的结婚登记,所以第一条多是指订婚时给了彩礼,甚至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到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情况,彩礼能够返还。 2.第二条法律的本意应该是:收到彩礼的一方在没
1.订婚属于民俗,不等于法律上承认确立婚姻关系的结婚登记,所以第一条多是指订婚时给了彩礼,甚至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到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情况,彩礼能够返还。 2.第二条法律的本意应该是:收到彩礼的一方在没
司法解释(二)中涉及的“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风俗性。因此,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条件,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
返还彩礼起诉状范本 返还彩礼起诉状 原告X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X村,电话XXXXXXXXXXX。 被告X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X,电话:X
彩礼的返还,需要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共同生活的年限进行确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中的任一种,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当事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2、当事人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婚后没有一起生活的;3、婚前给付彩礼使给付一方生活困难的。也就是说,男方
离婚后一年,也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法院在考虑彩礼返还的数额时,会考虑以下因素:首先,看双方在婚姻中的过错程度。如果一方在离婚时存在过错,法院会从保护弱者和惩罚道德瑕疵一方的原则出发,判决过错方少获得财产。其次,要看结婚时间。一般来说,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