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监外执行反复怀孕算刑期,监外执行不算刑期的是以下情况,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监外执行不可以减刑。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
监外执行符合结婚条件的就可以结婚。结婚的条件有,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男女双方都未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都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
在一般情况下,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应当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而定,没有具体的规定。
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
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再获缓刑是可以的。 1、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前,如发现犯罪人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适用数罪并罚; 2、在数罪并罚后,如果宣告刑仍符合缓刑的条件时,能否再次宣告缓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观点相互对立的情况经常发生。
监外执行是算刑期的。监外执行是指因为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然后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因此监外执行是会算刑期的,但通过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不得计算刑期,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其脱逃
孩子执行期间是能变更抚养权的。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和教育孩子的义务,都有权利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不会因为离婚等原因而消除。法律规定一方如果有严重疾病、吸毒、家暴、虐待儿童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另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应给予支持。双方可以先协
羁押在看守所的时间算服刑;可以在刑期中把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算在内。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天,折抵刑期一天。也就是说,被法院判刑五年半,从被公安局拘留关押的那一天开始计算。想要减刑,必须满足减刑的要求。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怀孕期;处于哺乳期的妇女;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生活不能自理而监外执行不会危害社会的罪犯。
孩子没人带的,有可能会延长监外执行。如果孩子处于哺乳期,无法离开自己的母亲,有延长监外执行的可能。如果孩子不处于哺乳期,一般会由民政,妇联等机构着手安排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