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5
刑事拘留是立案了。立案表明案件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立案之后侦查和审判活动才能启动。刑事拘留是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没有开始是不能使用的,否则是对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的严重侵害。
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对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进行调查的手段。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
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分为两种范围:1、被拘留人被定罪判刑的情况下刑事拘留是不能消除的,并且伴随终生,如果是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罪犯的相关犯罪记录会予以封存;2、被拘留人没有被定罪判刑的则不会留下案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
刑事拘留案底是不会消除的,但是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是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刑事拘留不超过37日的,应当立案。公安机关可以先拘留符合条件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在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需要逮捕的,拘留一般为10天,最长不得超过37天。在此期间,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
要。没有立案的,不能采取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措施。理由是: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开端程序,表明案件进入刑事司法程序轨道,侦查和审判活动才能启动。强制措施作为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顺利进行而采取的限制或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方法,刑事诉讼没有开
刑事拘留后,经办案侦查发现属于下列情况的,可以撤案。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处罚决定,刑事拘留的结果是有罪和无罪两种.所以刑事拘留
刑事拘役会保留案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都是监禁刑罚,而罚款、剥夺整治权利等属于非监禁刑,是刑罚的两大类。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在中国是主刑之一,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
刑事拘留一般是一至三十七天不等。刑事案件立案后,侦查机关认为需要批捕的,三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一至四日的拘留期限;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的,拘留可以延长至30日。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不同于逮捕。一般情况下逮捕的期限不得超过
刑事处罚有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刑事案件的原始证据包括: 1、现场留下的物质与痕迹,如现场发现的指纹; 2、与案情有关的书面材料的原件,如合同书原件; 3、直接感知案情的人,如目击证人。 原始证据,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