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继承的顺序是: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位继承人一般没有继承权,因为根据《民法典》按照法定继承的,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除非是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遗嘱明确指明由第二顺
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特殊规定具体如下: 1、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相互继承; 2、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兄弟姐妹关系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其他特殊规定。
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且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俗称爷爷、奶奶、姥爷、姥姥。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遗嘱公证给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算遗赠,遗赠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为受遗赠人,受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还可以是国家。遗嘱继承和遗赠不会发生矛盾。立遗嘱人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嘱继承,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赠。如果在遗嘱中,既确定遗
根据我国民法典继承编中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时,其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以及子女。其中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同被继承人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其中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以及和被继承人
第一顺位继承人有父母、子女、配偶。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相互之间由于没有法律关系,所以不具有继承权。 父母
继承人第三顺位的具体人员尚无法律对此作出规定。我国现行民事法律只规定了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分别是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代位继承先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相当于是继承人的直系晚辈亲属代替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财产。
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没有先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可以多分。
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前述的兄弟姐妹除婚生直系以外,还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