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第二顺位继承人没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二顺序的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针对第一顺序继承人而言。
转继承包括第二顺位继承人,转继承发生的必备条件有: 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 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4、转
第二顺位继承人的名额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在依法享有合法继承权时,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法剥夺其继承权: 1、故意杀
代位继承的继承人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
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有代位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
有一人第二顺位继承人没有继承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的顺序进行继承。并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至四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此外,对公、婆或者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的继承人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存在代位继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