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代为人的子女或者养子女。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二顺序的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针对第一顺序继承人而言。 当没有代为继
代位继承的继承人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
代位继承的继承人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
代位继承的继承人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
第二顺序继承人,指的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然而我国法律所规定的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这里的“直系晚辈血亲”,显然不可能是作为同辈的兄弟姐妹或者作为长辈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代位继承并不适用第二顺序。
《民法典》规定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嘱优先于法定的继承。
转继承有第二顺位继承人。转继承一般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但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遗产分割前因某种原因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份额应当转移给其他法定继承人。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一人第二顺位继承人是没有继承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始继承后,应当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一人第二顺位继承人是没有继承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始继承后,应当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位继承人没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法定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顺序继承人都有如下相关人员: 1、兄弟姐妹。不仅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还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