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没有具体的规定。 污染环境损害的赔偿有以下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
如果行为人因污染环境而致人身体受到损害的,需要赔偿医疗费等费用,此外如果可以恢复生态环境的,侵权人需要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机关会委托其他人进行恢复,由侵权人承担费用。
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 2、有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害事实,此处所称的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两种情形。有人因环境污染而染病、死亡,农作物因环境污染而欠收、绝收等; 3、污染环境行为与
环境污染的构成要件应有: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环境污染的举证责任原则是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受污染行为与己方无关,如果不能证明的,则要承担赔偿责任。环境污染的举证责任倒置虽然规定了是污染企业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不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但是并非意外着原告自己不用承担任何举
环境污染损害责任是从以下方面认定: 1、须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环境污染行为。 2、须有客观损害事实;他人的人身权利受到损害。 3、污染环境的行为与他人人身权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环境污染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是: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即因果关系不成立的举证责任由污染者承担,但并不免除受害人就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受害人仍需就因果关系初步成
有奖励,举报人举报的问题经环境保护部门调查属实,被举报人的行为已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处罚的,由生态文明委(市环境保护局)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对环境保护有突出贡献或举报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人,除给予物质奖励外,还可以给予相应的精神
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商业经营活动中空调器、冷却塔产生的噪声污染;营业性文化娱乐产生的场所的噪声污染由环保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没有具体规定。污染环境损害赔偿有下列规定: 1、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两个以上的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的责任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等因素确定; 3、侵权人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
农村环境污染可以拨打12369向环保部门投诉。环保热线会做到24小时畅通,执法队伍接到举报迅速出动,及时处理环境违法案件,接受社会检验。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在向环保部门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时,可根据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地点向辖区环保局或12369市
规定: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行为人构成环境污染罪,情节严重的话,会被判处、处三年至七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