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9
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要件是: (一)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其逃避法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既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刑法关于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规定: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
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一般应判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犯罪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应当依照本罪的量刑规定从重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根据具体行为定罪处罚。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认定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至第三百五十五条之一规定,我国的毒品犯罪罪名主要有13种,具体如下: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毒品罪,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
故意伤害罪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可知,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行为,其具体量刑标准如下: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