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就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而言,受让人违法改变土地用途,出让方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出让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
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的限制条件如下: 1、变更的方式为出售、交换和赠与; 2、转让前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 3、签订转让合同; 4、转让后办理过户登记。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不合法。土地使用者可以改变国有土地用途的,但应依法依规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者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就算获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后,因为项目确实发生了一些变化必须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用途,也得依法变更,甚至于要重新签出让合同,不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需经过以下程序: 1、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意见组织听证; 2、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上报审批; 3、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 4、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进行公告; 5、落实征地补偿与安
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包括转让,转让是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方式之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集体土地使用证实可以转成国有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的程序办理20 个工作日内发证。
不可以随意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 1、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2、法律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土地使用证变更具体的材料如下: 1、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 2、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流程是: 1、向集体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登记申请; 2、提交变更登记的相关材料; 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相关材料; 4、审核通过后,登记造册,核发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变更土地使用证所需要的材料包括: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等。《土地管理法》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