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8
检察院讯问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检察院立案的条件如下: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检察
法院能退回检察院两次。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补充侦查一般以两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仍然证据不足的,应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院可以退回检察院。一般情况下,只要满足退回的条件,那么人民法院就可以把案件退回检察院。退回检察院的刑事案件有以下的三个原因:1、多为证据不足被法院要求补证再起诉;2、检察院起诉的罪名与提供的证据不能完全支持,需要另加罪名而退回;3、在庭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退补两次,一次一个月。案子到检察院后又被退回公安侦查,说明这个案子还存在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问题。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刑事诉讼程序中很常见的情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
检察院退侦2次后应当释放当事人或者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程序,后期如果在犯罪事实成立的情况下,可以立即逮捕处理,具体情况下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退侦最多只能两次,否则就需要释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