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劳动者不愿续签,单位无需为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的情形: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对劳动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 1、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情形的; 2、劳动合同期未满等其他条件。
1、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 2、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有一些特殊情况下,员工即使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其他。
只有用人单位存在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其他。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
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国劳动合同法保护因长期工作致使身体机能出现异常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处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且没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过失性辞退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其他。
劳动合同期满,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
单位不能以裁员或者无过错性辞退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职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