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离婚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情况主要为两种,一种为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另一种是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况。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规定以下情况可以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亲自提出离婚申请;经过法定离婚程序。协议离婚应当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而诉讼离婚应当调解前置。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婚姻编将取代《婚姻法》生效,禁止结婚的情形如下: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规定不能离婚的情况主要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或者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还有一种情况则是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
遗嘱部分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以下这些: 1、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而导致部分无效。 2、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整体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
禁止结婚的情形如下: 1、结婚的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 2、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3、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 4、构成重婚的。
无效婚姻的情形一共有三种: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情况下可以请求撤销婚姻,比如受到胁迫而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2、不同辈的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是: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协议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协议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协议无效;协议内容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效;法律其他规定。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条件具体外观表现如下: 1、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 2、债务人高价受让财产; 3、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系新增); 4、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 5、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前述情况。
离婚诉讼中,财产禁止分割的情形如下: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以上财产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不对这些财产进行分割。